中新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周兆军)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
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在受国务院委托对议案作说明时表示,中意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符合中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这一条约的批准和生效,有利于加强中意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意两国司法合作,打击涉及两国的犯罪,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10月和2010年3月,由外交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组成的中方代表团与意方代表团在罗马就缔结中意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举行了两轮谈判,并就条约全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2010年10月7日,杨洁篪与意大利司法部部长安杰利诺·阿尔法诺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罗马签署了这一条约。
中意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条约的适用范围、拒绝或者推迟协助的理由、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和内容、请求的执行、保密和特定用途、送达文书、调取证据、证人和鉴定人的保护、争议的解决、条约的生效和终止程序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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